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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2025-05-13 来源:年旅网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

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力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县旅游消费环境,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强迫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因游客不购物或消费不达标而态度恶劣、辱骂游客乃至“甩团”、中止服务。

2、无证经营。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或以“研学”“团建”等名义变相违规组织包价旅游活动;个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3、合同乱象。旅行社与游客未签订或签订不规范合同、“阴阳合同”,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行程安排和服务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

4、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实际上服务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三)举报须知

1.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提供清晰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行程安排表、费用支付凭证、购物消费发票等书面证据,现场录音录像、影像资料、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

2.规范说明投诉信息。请提供被投诉旅行社全称、涉事导游姓名或工号;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完整经过以及具体投诉诉求;采用实名举报方式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投诉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三、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及游客出游请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审慎甄别“低价游”“零团费”等营销宣传,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防范消费陷阱。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及时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理性维权。出行期间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如遇导游违规、强制消费等问题,请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厉查处旅游市场乱象,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诚邀区内旅游经营单位、市民游客共同参与旅游市场监督,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服务优质的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2日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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