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费指的是承租人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征得房东合同将跳回河某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向第三人收取的费用。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乙对重黄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和基类具垂屋的,承租人与来自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来自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