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发现,经事后查实,将对事由双方作各扣款30元处理,在门岗打卡考勤,门卫有权进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应事先请假说明情况,否则将作旷工,扣款50元/天处理。
三、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这现象,应说明情况,否则将依考勤卡打卡时间为准,按每分钟扣款1元,并以此类推,将在当月工资中扣缴。
四、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应马上进入工作岗位,不得在办公室、车间门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规定自10月5日执行,请有关员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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