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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车身改色变更行驶证有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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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车辆颜色变更行驶证需要什么资料1、车辆颜色变更行驶证需要以下资料:(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3)在改变车辆颜色之前支付罚款;(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机动车驾驶证原件。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二、汽车改颜色如何备案汽车改颜色备案步骤是:1、提前跟车管所预约好申请时间,再按约定时间段开车前往车管所;2、缴清车辆改色前的罚款,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在导办台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3、如果符合规定,办理人可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前去改色;4、改色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证明以及,开着改色后的汽车再到车管所受理检车手续,工作人员会重新录入变更后的车身颜色,重新拍照,变更登记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变更行驶证需要什么资料:去车管所换行驶证附本要带如下东西: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3.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一寸白底彩照好像3张。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3种观点: 车身颜色变更流程:一、如果您的机动车(已注册)需要变更车身颜色,在更改完车身颜色后,应在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二、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写说明》。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到咨询服务台,咨询或请咨询服务民警代为填写。三、将申请变更车身颜色登记的机动车,开到车辆业务大厅的东侧,注册车辆查验区,等候查验。四、持有下列资料到车管所东大厅咨询服务台,经咨询服务台初审后,领取业务等候号单,到等候区等候号单指定窗口叫号。五、当受理窗口叫到你的号后,请您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并随同查验民警,现场检验您的机动车。查验通过后,民警将向您提交《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如您的机动车未通过查验或您的材料未通过审核,那么受理窗口,会向您讲明原因并退办材料。六、请到交费窗口交费。七、持交费到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3.机动车被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5.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6.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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