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变更行驶证需要什么资料:去车管所换行驶证附本要带如下东西: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3.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一寸白底彩照好像3张。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3种观点: 车身颜色变更流程:一、如果您的机动车(已注册)需要变更车身颜色,在更改完车身颜色后,应在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二、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写说明》。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到咨询服务台,咨询或请咨询服务民警代为填写。三、将申请变更车身颜色登记的机动车,开到车辆业务大厅的东侧,注册车辆查验区,等候查验。四、持有下列资料到车管所东大厅咨询服务台,经咨询服务台初审后,领取业务等候号单,到等候区等候号单指定窗口叫号。五、当受理窗口叫到你的号后,请您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并随同查验民警,现场检验您的机动车。查验通过后,民警将向您提交《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如您的机动车未通过查验或您的材料未通过审核,那么受理窗口,会向您讲明原因并退办材料。六、请到交费窗口交费。七、持交费到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3.机动车被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5.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6.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一、东方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二、东方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2、审核,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是否准予变更决定3、办结,领取证件三、东方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第2种观点: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三)改变车身颜色的;(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二、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一)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三)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四)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五)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六)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七)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四、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前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并交验车辆:(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准予变更;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应当由车辆管理所派人确认车辆。六、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第3种观点: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1、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3、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3、机动车标准照片。(二)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3、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三)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申请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证明(客运车辆营运变更非营运);3、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车辆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4、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5、机动车标准照片。(五)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所有人姓名、地址发生变更的证明;3、机动车标准照片。(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2、机动车号牌、行驶证;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
第1种观点: 一、东方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变更完成。二、东方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机动车的车身颜色在办理机动车的 行驶证 的时候都是会登记备案的,如果我们想要改变机动车的车身颜色是可以的,国家法律也是允许,但是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被改变了,那么就需要去办理变更登记,在 成都 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成都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成都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 注销登记 。 第六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车辆变更了,那么车辆的信息也是有变化,这个变化也是会反应到车辆上面来,车辆车牌、车辆行驶证等都是有可能重新制作的,这样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二百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或者车内装饰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1种观点: 一、江阴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第六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二、江阴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1、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3、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3、机动车标准照片。(二)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3、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三)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申请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证明(客运车辆营运变更非营运);3、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车辆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4、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印膜;5、机动车标准照片。(五)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2、所有人姓名、地址发生变更的证明;3、机动车标准照片。(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需提交: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2、机动车号牌、行驶证;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4、机动车标准照片。
第3种观点: 一、江苏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变更完成。二、江苏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2号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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