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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公积金怎么转移

2025-01-15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5、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去办事大厅;6、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综上所述,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一、丽水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地点在哪里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二、丽水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1种观点: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5、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去办事大厅;6、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综上所述,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丽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装修自住住房的;3、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5、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装修自住住房的;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非房屋类提取条件:1、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3、离休、退休的;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5、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2年以上的;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9、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1、支付物业管理费的;1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1、公积金提取审核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提取的时间会有不同。一个月至2个月都是有的。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但加上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2、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第1种观点: 本文主要介绍了丽水公积金转移的办理流程。同城转移需下载《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原单位公章,到开户、变更业务受理岗位办理。异地转出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转移开户确认单,《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即可办理转移。异地转入转入单位应先在中心为转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法律分析职工在调动工作或单位变动时,需要进行公积金转移,以便顺利地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下面我们看看丽水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一、同城转移: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同一中心内部不同单位间转移。(职工调动前在中心有公积金账户的,开户同时须办理转移手续。)(1)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原单位公章;(2)提交填写完整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到开户、变更业务受理岗位。二、异地转出:中心设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各分中心或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一)工作调出丽水市行政区域外或调出至外省市的,提供:(1)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转移开户确认单(转移开户确认单包括转移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全称、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收款银行全称、收款银行账号),并加盖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公章;(2)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原单位公章;(3)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中心设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各分中心的,仅需提供: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原单位公章。三、异地转入:职工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或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转入单位应先在中心为转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二)职工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转入单位应先在中心为转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丽水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同城转移需下载《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后,加盖原单位公章;到开户、变更业务受理岗位办理。异地转出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转移开户确认单,《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即可办理转移;异地转入转入单位应先在中心为转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拓展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原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同意;其次,受转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转入的住房公积金;最后,转入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开户满6个月、稳定缴费满6个月等。如果转移不符合以上规定,则住房公积金转移无法办理。因此,要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先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结语丽水公积金转移的办理流程包括同城转移、异地转出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和异地转入转入单位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和办理手续。办理完成后,就可以顺利地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浙江省公积金转移有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离职后如果要想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最好是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的累计未提取余额和日后想以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上限额度有关系。关于浙江省公积金怎么转移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一、浙江省公积金怎么转移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2、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3、审查/审核: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4、办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二、浙江省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以上就是对浙江省公积金怎么转移的回答,公积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求职者关注的重点因素之一。求职者往往希望进入能够给他们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工作,这样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第3种观点: 一、浙江公积金怎么转移(一)线下办理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二)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二、浙江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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