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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条件 法律问题

2025-01-15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完成公积金贷款转到公积金贷款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公积金还款是可以办理自动扣款的,只要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就能每月自动扣除需要扣的费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另外每月的月还款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采用月冲方式,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助学贷款逾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看逾期的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规定连续逾期六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七条规定,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存在当前货款存在逾期的、单笔货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单笔货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24期)记录等,不予贷款。商业贷款都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岳阳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凡正常交缴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夫妻之间可以同时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要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同时进行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1种观点: 办理公积金应具备条件如下:1、职工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然人;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定的期限;3、申请人需要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及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4、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一、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一)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二)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四)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七)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大不超过65周岁)。(八)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二、南京公积金贷款50万条件南京公积金贷款50万条件:1、贷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2、贷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贷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1)、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2)、贷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员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员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员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第2种观点: 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1、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找个单位工作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个人可以申请 住房公积金 贷款,但是需要满足 公积金贷款 条件: 1、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3、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1、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2种观点: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一、南京公积金贷款50万条件南京公积金贷款50万条件:1、贷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2、贷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贷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贷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员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员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员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二、部队公积金放款时间一般需要多久?一般1个月左右。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设立新账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一、个人缴纳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个人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要需要符合以下规定要求:(一)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二)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你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你出的话,你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三)假如个人是自由职业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二、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是我们日常说所说的“五险一金”当中的“一金”,许多人在求职的时候都会把工作单位是否会提供“五险一金”作为是否就职的有关参考条件之一。其实这“五险一金”的一金;即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所以企业是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三、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缴纳期限的规定都不太相同。(一)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正常缴存指: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二)满足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三)经中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 15% 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 15% 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般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出境定居;5、偿房贷本息;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行政事业经费列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资助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来源由财政按规定拨付。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住房基金中列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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