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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扣分规则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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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驾照扣分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一、如果对扣分有异议的怎么办1、如果对扣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交警部门申诉。对交通违章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罚结果下达15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违章记录,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1、由当事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2、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3、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依法进行审理;3、及时作出复议决定;5、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1种观点: 交通法扣分规则如下:1、走非机动车道罚50;2、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罚100;3、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100,记2分;4、在禁停标志、标线停车罚100,记3分;5、在高速行车道停车罚200,记6分。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扣分有十二分,六分和三分,按照实际情况处罚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6、超速驾驶,记6分。

第3种观点: 在交通方面出现违章的情况比较多,而因为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请也屡见不鲜,对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交通法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交通法扣分规则。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照扣分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每个记分周期为12分,扣到12分驾照会被停止使用,需要参加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消分。违反交通法56条扣分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的,只罚款不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结合描述来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的规定,就是违法停车。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的规定来看,不扣分。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法律依据

第1种观点: 一、交通违章扣分细则是什么1、交通违章扣分细则如下:(1)车主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时,扣12分;(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扣6分;(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4)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的,扣2分;(5)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扣1分。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二、扣9分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违章扣分这么处理:1、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2、查看违章是否是自己的车辆;3、填写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4、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记分的形式处罚。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1种观点: 车辆违章扣分的,当事人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者交警大队进行车辆违章处理。如果需要查询具体的处理地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查询:点击首页中的服务导航,在服务内容中选择“违法处理”; 2、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查询违章处理业务; 3、拨打电话:区号+114查询处理网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扣分非法改装车辆不扣分,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车辆违章扣分新规一、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二、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三、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四、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五、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2种观点: 驾驶机动车扣分规定如下: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照扣分处理需要的材料1、驾驶证扣分未满12分。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代替驾驶员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员的二代身份证、驾驶员的驾驶证和驾驶员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2、驾驶证扣分满12分。学习所需提交的资料。驾驶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辆扣分标准如下:扣1分: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扣2分: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3分: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扣6分: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扣12分: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隔离带掉头;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常见的扣分行为:1、闯红灯,记6分。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 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3、不系安全带,记2分。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法律依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违法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进行记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每发生一个违章行为,记一次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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