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不合理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2.《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3.《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若保险公司无合理理由拒赔,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和健康状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投保人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责任是合理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偿标准存在争议,但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疾病。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存在拒赔的可能性。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写明合同的当事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和期间、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间、保险责任和范围、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被保险人义务、解决保险纠纷的方式和期限、保险单的签发、保险单的有效期限等事项。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哪些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具体明确相关疾病诊断标准、诊断证明要求等。3.《民法典》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若明确约定红斑狼疮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并满足相关诊断证明要求,则保险公司拒赔是不合理的。但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疾病,则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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