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4、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纠纷。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解决,那么违约行为可以得到及时的补救。但如果一方拒绝协商,具体的违约责任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违约情况来判断。如果违约行为导致了损失,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究责任。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一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有违约行为,损害了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机构应当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当事人提供了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纳并使用。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排除非法证据和不应当作为证据的证据。因此,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提供的证据不应当被使用,可以向法院提出排除证据的申请。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举证,也可以要求对方举证。当事人对所举证据是否合法、足以证明事实及其证明力等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存在、内容或者履行的事实有争议,一方主张的事实应当由其举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对所举证据的合法性、证明力或者其他问题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当事人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排除证据的申请:(一)取得证据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二)证据不是与案件有关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三)证据据以虚假内容误导人;(四)证据是被迫害的人在迫害下作出的。”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中,如果认为所提供的证据不应当被使用,可以向法院提出排除证据的申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但是,如果证据由非当事人提供,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该证据在审理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②当事人不能自行取得该证据;③提供证据的人有充分的证据能力和条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互相提出质证,也可以提供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出具书证、物证,提供电子数据等证据。证据应当与案件有关,并经过审查确定其可能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中举证、质证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的,有关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负担举证责任。”综上所述,在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提供主要由当事人来完成,但在必要情况下,非当事人也可以提供证据,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5、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协议)、担保书(函)、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6、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7、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8、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开户银行及帐号或财产所在地点及品种、数额等有关情况。9、你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