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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支付标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第2种观点: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如下:1、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的天气;2、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3、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4、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发放标准;5、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江苏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仍参照2018年省人社部发放的《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从6月起连续发放4个月。该文件规定,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法律依据:江苏省《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从2018年6月1日起,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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