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3种观点: 房产抵押合同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条违约责任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2种观点: 抵押协议书应该写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以及保证方式、范围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撰写抵押协议时,应当包括:(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此外,财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