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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继承流程是什么?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房产继承的具体步骤为: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领取公证书。3、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4、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第2种观点: 房产继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再带齐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3种观点: 房产继承程序是:1、确认继承权。即确认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抚养人范围内的人员;2、确认继承份额;3、划分房产。一般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4、取得权属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程序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第一步、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具备以上两个的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第二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第三步、领取房产证,需注意,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是: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程序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是: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再拿上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到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房产法定继承需提交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具体情况根据各地登记管理条例可能有所出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程序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费用交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领取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是: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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