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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股骨头属于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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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如果当事人发生了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属于一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属于三级伤残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2种观点: 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中,神经损伤没有相对应的伤残等级条款,因此对神经损伤不能直接定级,而是根据神经损伤导致的它所支配的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定级。如尺神经损伤的定级是根据它所支配的手功能的障碍情况来定级。因神经损伤在医学上有一个自然恢复期,一般在6-12个月,所以,要等到自然恢复期结束即伤情基本稳定再鉴定比较合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分科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职工伤情相吻合的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现场参加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应当对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3种观点: 神经损伤属于几级伤残?神经损伤属于几级伤残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其中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有以下情形:1、造成患者轻度残疾;2、造成患者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3、面部轻度毁容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几级伤残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卫生部令第32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的是二级伤残。但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而非直接采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的医疗事故等级对应的伤残等级。手术损伤神经是医疗事故吗手术伤了神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辨别,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手术伤了神经是医疗事故吗?手术伤了神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辨别,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医疗伤残鉴定划分几级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分为几级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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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种观点: 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中,神经损伤没有相对应的伤残等级条款,因此对神经损伤不能直接定级,而是根据神经损伤导致的它所支配的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定级。如尺神经损伤的定级是根据它所支配的手功能的障碍情况来定级。因神经损伤在医学上有一个自然恢复期,一般在6-12个月,所以,要等到自然恢复期结束即伤情基本稳定再鉴定比较合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1种观点: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有以下情形:1、造成患者轻度残疾;2、造成患者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3、面部轻度毁容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几级伤残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卫生部令第32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的是二级伤残。但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而非直接采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的医疗事故等级对应的伤残等级。手术损伤神经是医疗事故吗手术伤了神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辨别,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手术伤了神经是医疗事故吗?手术伤了神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辨别,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医疗伤残鉴定划分几级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分为几级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神经损伤属于几级伤残?神经损伤属于几级伤残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其中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中,神经损伤没有相对应的伤残等级条款,因此对神经损伤不能直接定级,而是根据神经损伤导致的它所支配的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定级。如尺神经损伤的定级是根据它所支配的手功能的障碍情况来定级。因神经损伤在医学上有一个自然恢复期,一般在6-12个月,所以,要等到自然恢复期结束即伤情基本稳定再鉴定比较合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多处骨折算十级伤残。交通事故骨折伤残属于以下等级:1、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2、九级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3、八级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4、六级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交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让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介绍信。按介绍信上的鉴定机构去鉴定,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行联系鉴定机构。一般的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但是自行鉴定的可信度较低,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因交通事故骨折的,应当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具体明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骨折要赔偿多少,要按受害者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受害人没有因伤致残,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低,但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那么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出适当的调整。一般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再乘以伤残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1种观点: 更换股骨头评残等级是十级。具体情况如下:1、交通事故股骨头置换的,要在置换手术后(大概一年左右时间)视康复情况,进行鉴定的。如果还是检查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那么就有可能评定为五级、六级。如果影响轻微的就会评定位八级、九级伤残。2、如果是工伤事故中,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3、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需要有人照看;4、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5、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6、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7、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工作时间大量减少;8、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活动能力部分受限;9、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10、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2种观点: 一、股骨头置换几级伤残交通事故造成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十级,工伤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第24条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来认定,工伤残被由当地的劳动部门会同地市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实施。伤残等级级别划分依据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病需特殊医疗依赖和部护理依赖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二、工伤骨折之后能评几级伤残是的。认定工伤后,一般有骨折的,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伤残的,但是部分地区对手指末节骨折,不给伤残入级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做工时被电锯锯断了右手食指,是几级伤残,是几级伤残,是几级伤残做工时被电锯锯断了右手食指,是几级伤残,要看离断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换股骨头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换股骨头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制定。第十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第十九条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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