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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结婚后提取公积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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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夫妻一方可以在结婚后提取另一方公积金,前提是对方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规定的提取条件,不得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在结婚后提取另一方的公积金,前提是该对方公积金账户名下没有足额的公积金存款,或者该对方已经死亡。此外,提取公积金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其他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如购房、建房、大病医疗等情况。2. 提供相关材料:需要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3. 对方出具授权书:如果提取公积金的一方是夫妻中的一方,还需要提供对方的授权书,表示同意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另一方拥有足额的存款或者未同意提取公积金,则不能进行提取。而且并非所有的公积金都可以提取,首先需要确保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同时提取吗?是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公积金提取,包括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以及另一方同意提取的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提取金额和条件需要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结婚后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和对方的授权书。在提取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符合审批标准。如果有任何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配偶名下有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配偶有房且该房屋为自有住房,在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或者大修时,是可以申请提起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结婚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公积金提取流程: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1种观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自住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形如下:(1)购买;(2)建造;(3)翻建;(4)大修自住住房的;2、员工已经在单位办理了离休和退休的;3、员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员工决定出境定居的;5、员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员工的租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员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夫妻一方可以在结婚后提取另一方公积金,前提是对方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规定的提取条件,不得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在结婚后提取另一方的公积金,前提是该对方公积金账户名下没有足额的公积金存款,或者该对方已经死亡。此外,提取公积金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其他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如购房、建房、大病医疗等情况。2. 提供相关材料:需要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3. 对方出具授权书:如果提取公积金的一方是夫妻中的一方,还需要提供对方的授权书,表示同意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另一方拥有足额的存款或者未同意提取公积金,则不能进行提取。而且并非所有的公积金都可以提取,首先需要确保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同时提取吗?是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公积金提取,包括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以及另一方同意提取的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提取金额和条件需要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结婚后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和对方的授权书。在提取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符合审批标准。如果有任何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8、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9、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10、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11、缴存人为农民工的;1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3、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的流程具体如下:1、个人申请:(1)提出申请;(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2、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2)核定提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4、办理提款手续(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综上所述,如果在重庆这一边想要买房或者是想要租房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通常提取的额度是有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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