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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诚意金能退吗?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商家有时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表示双方达成初步的交易意向。那么,如果消费者后悔了,或者发现了更好的选择,商场意向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商场支付意向金时,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口头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单方面取消交易,就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在支付意向金时约定了相关的违约条款,那么消费者取消交易时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商家的损失或者放弃意向金。最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履行利益折算的标准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违约情节和履行可能性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在支付意向金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相关的违约条款,那么消费者取消交易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值赔偿商家的损失或者放弃意向金。综上所述,商场意向金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否已经形成有效的合同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违约条款。消费者在支付意向金时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免因为轻信商家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因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调温规定诚意金的收取,其不具法律及合同效力。诚意金作为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因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调温规定诚意金的收取,其不具法律及合同效力。诚意金作为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购房者对某套房产有意向而交予中介方的一种意向金,但是该意向金并不能锁定房产,只是让中介甚至卖方了解买方对此房有购买意愿。从这个角度而言,诚意金只在买方与中介方形成法律行为,并没有在买卖双方形成协议,故诚意金是无条件可以退还的。但是,中介合同一般会约定:在出售人同意购房者提出的购买条件,并收受诚意金后,诚意金就自动转为定金了。如果此后购房者拒绝买房,出售人可以没收定金,如果出售人拒绝卖房,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即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退购房意向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意向金一般符合条件会被认定为定金,在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是应当退还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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