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一周后实施的民法典,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意思是当你得知获得遗赠的两个月内没有采取明示的方式接受遗赠视为你放弃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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