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年旅网
第1种观点: 1、首先根据自己的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2、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下找到证明开具;3、在证明开具模块下找到,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点击在线办理;4、接着选择好税种及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在这个页面就可以看到应该开具的发票。点击右侧开具证明,电子税票就开具完成了。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常见发票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使用;2、普通发票,这个见得比较多,例如家里买个电视机,开的发票就是此类,可以对单位使用,也可以对个人使用;3、机动车专用发票,这个只是在购买汽车时才有的发票;4、机打发票,这个也较常见,例如有些城市的出租车发票,就是车到达目的地后,打印出来的那种;5、定额发票,就是在发票上印好金额,金额是固定的,填上日期和开出单位盖章就可以了,例如很多饭店的发票属于此类;6、剪开式的,就是发票上除了手工填写外,还在右侧有印好的金额,使用时,需按金额在右侧剪开,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单位在使用这类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浙江税务部门开具发票的具体流程如下:1. 首先,您需要确保您具备开票的资格。一般情况下,只有具有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才能申请开票。2. 在确保资格的前提下,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3.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开票手续。在税务局,您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4. 税务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审核通过,税务局会发放您的开票资格。5. 获取开票资格后,您可以通过税务局提供的电子开票系统进行开票。您需要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购买方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金额等。6. 完成开票信息填写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发票。您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根据需要进行打印或保存。浙江税务发票开具流程详解:根据浙江税务局的规定,开具发票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纳税人应在税务局办理开票资格登记,并获得开票系统的登录账号。其次,纳税人登录开票系统,填写相关发票信息,包括购方信息、商品或服务明细、金额等。然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将发票信息上传至税务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将发票打印出来,并加盖纳税人的公章。最后,纳税人应将已开具的发票报送至税务局备案。总之,按照这个流程,纳税人就可以顺利开具浙江税务发票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以对法定的发票进行查验、使用等相关操作。根据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法律客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登录电子税务局大厅,插入法人一证通,这只是一种登录进入方式,有三种登录进入方式,公司办税人可以自行选择。2登录进入以后,电子税务局网页上,会有几个选择,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系统页面,可以看到左边一排,或者右边也有对应的项目。找到你要处理添加的栏目。公司税务信息那块,进去就可以添加的。3添加时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人脸识别,最后确认,就好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2种观点: 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是浙江省税务局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务而推出的税务服务平台。该平台提供了多种在线服务,包括电子申报、在线缴税、发票管理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税务服务。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是浙江省政府推行电子税务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该平台,纳税人可以实现随时随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税,无需到具体的税务机构排队等候,提高了纳税人的便利度和效率。此外,该平台还结合了移动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特点,提供多项移动服务,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便纳税人随时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和相关政策信息。同时,该平台还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对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财务数据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纳税人信息的安全及隐私。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在数字化发展的过程中是否有不足之处?虽然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在数字化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平台的设计和使用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有些纳税人对于电子税务的使用并不熟练,导致一些操作出现困难。此外,部分老年纳税人可能没有使用智能手机等设备,也无法随时随地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服务。这些问题需要电子税务局不断做出调整和改进。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的推出充分体现了政府数字化服务的创新和发展,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安全的税务服务。在未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浙江省税务局还将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纳税、缴费所需的事项及其有关资料,应当全部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遗漏。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要求纳税人在线申报和缴税,纳税人必须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浙江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在浙江地区建设的一个电子税务服务平台。该平台包括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服务方式,通过提供便捷的在线申报、在线缴税等服务,旨在提高税务服务效率和税收征管质量。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身份验证后登录,实现个人信息的管理和各类税务业务的办理。此外,电子税务局还提供了查询税务资讯、发票查验等功能,方便纳税人及时获得相关税务信息。浙江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的建设,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和现代化税收管理的发展,也符合国家政策和税收改革方向。浙江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是一个旨在提高税务服务效率和税收征管质量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可以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同时,其他地区也都建设了类似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在使用时应当仔细了解相关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拓展内容:除了浙江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外,其他地区有哪些类似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除了浙江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其他地区也都建设了类似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例如,北京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上海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广东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等。这些电子税务服务平台都具有在线申报、在线缴税、查询资讯等功能,以提高税务服务效率和纳税人体验为主要目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可能在操作方式、业务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使用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指南,并遵守各类规定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个人如何申请伤残鉴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申请的程序为:一、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二、其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其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四、其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但不属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迁移本人可以不去。可以请他人代理,但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因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进行确认签字,并采集本人人像照片,无法交由他人代办,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最好本人自己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撤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情况是职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所谓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逮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电子税务局的登录流程具体如下:1、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应通过微信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2、获取初始密码。新办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获取初始登录密码。3、点击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在网页点击查看操作说明或询问客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登录电子税务局大厅,插入法人一证通,这只是一种登录进入方式,有三种登录进入方式,公司办税人可以自行选择。2登录进入以后,电子税务局网页上,会有几个选择,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系统页面,可以看到左边一排,或者右边也有对应的项目。找到你要处理添加的栏目。公司税务信息那块,进去就可以添加的。3添加时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人脸识别,最后确认,就好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在网页点击查看操作说明或询问客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2种观点: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包括:1、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2、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在热点服务中点击电子税务局直接登录。税款征收的方式包括:1、查账征收:一般情况下,对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健全,有全套的账务账簿的,都实行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对于纳税人的账务不健全,不能通过查账的方式征收的,但是能够控制纳税人的材料产量进销货的纳税单位或者个人的,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一般正常情况下的生产经营能力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根据此销售额来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或商品,通过核查数量的形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来计算出销售收入,并以此销售额来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对一些小型个体工商户一般采取定期确定营业额或利润额,并根据核定的利润额来确定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是指由支付人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由税法规定的由支付人代扣代缴税款的,支付人在支付时应该依法扣除税款,并按规定缴纳税款比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或个体户在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同时扣除个税并上交给税务机关。6、代收代缴:由于收款方按照税法规定应该在收取款项时同时收取纳税人应缴的税金,收款方在收取税金后应当按规定将税金缴纳至税务机关,比如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依法收取并缴纳消费税。7、委托代征: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代收一些税金的行为。综上所述:每个税种,是针对不同的对象征收的,不管什么企业,或者非企业的个人,组织,单位等,发生了相应的应税,就要缴纳相应的税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