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车辆丢了怎么注销1、车辆丢了,去车管所注销。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了,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二、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机动车灭失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如果因失窃的话,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立案 后,一般3-6个月,仍找不到车,公安机关会开具证明,可以携带证明去车管所注销。如果是因为 经济纠纷 ,造成车辆不在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 判决书 再去车管所销户。法律客观:《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