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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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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的第一责任人是谁1、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的第一责任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应该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2、法律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三条规定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二、发生医疗废物泄露的处置流程:1、立即报告医院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保护现场;2、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采取相应紧急措施;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5、做好防护,清扫污染区域,对清扫工具消毒;6、解除封锁,向上级汇报调查处理结果;7、总结经验,采取防范措施,向全院反馈,留档备查。

第2种观点: 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医疗卫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如下:1、卫生填埋法,这是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方法;2、高温焚烧法,采用焚烧处理方式具有完全的可行性;3、压力蒸汽灭菌法,适用于受污染的工作服、注射器、敷料、微生物培养基等的消毒;4、化学消毒法,用于那些无法通过加热或润湿进行消毒灭菌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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