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辆车至多可以使用三个驾照扣分,一个本最多也是为三辆车扣分。一个驾驶证一个扣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的,或者一个扣分周期内3名以上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将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对一个扣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启动嫌疑驾驶证调查程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驾驶证采取的是记分制,而不是扣分制,因此不存在最多能扣多少分的问题。但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驾驶证,并且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学习后,取得考试合格的,才能取回驾驶证。记分达到24分的,需要进行路考。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