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求提前15分钟上班直接开始工作的,属于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提前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此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2种观点: 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员工迟到每次扣薪5元,3次记小过1次;早退同样扣薪5元,3次记小过1次。15分钟内迟到或早退算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后打卡未请假算旷职。企业可制定合理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和员工利益,但扣薪不等同于罚款,需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允许修改完善。法律分析这种情况要看是否已经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如果没有到规定时间又未经允许就下班,可以按照公司早退的规章制度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迟到、早退。只有明确病假,事假等假期的工资计算方法。但是公司人事部门可以制定出一整套关于迟到早退的工资处理计算方法。但是一定要记住,站在单位角度上来说,迟到早退扣除的工资不能用“罚款”来解释。企业只要在没有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一些合理的条约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国家是容许与维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同时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员工提前下班规章制度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2、员工迟到每次扣薪5元,当月迟到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3、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后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4、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打卡者为早退;5、员工早退,每次扣薪5元,当月早退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依次累计;6、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15分钟前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结语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未经允许的早退进行处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迟到和早退的工资扣除方法,但公司可以制定合理的规定以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然而,扣除工资不能被解释为罚款。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企业应公示或告知员工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根据员工提前下班的规定,迟到和早退次数超过规定限制将被记小过或视为旷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