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有以下这些: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一)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件;(二)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三)专利合同纠纷案件;(四)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五)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六)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件;(七)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八)诉前申请行为保全纠纷案件;(九)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纠纷案件;(十)因申请行为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十一)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十二)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案件;(十三)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十四)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纠纷案件;(十五)因恶意提起专利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十六)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件;(十七)不服专利行政部门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十八)不服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十九)不服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二十)不服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二十一)不服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二十二)不服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行政决定案件;(二十三)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二十四)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件;(二十五)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第3种观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赔偿,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看能不能延长赔偿的期限,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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