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转租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房屋转租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年旅网

房屋转租合同需得到出租人同意,否则无效。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承租人需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出租人需交付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维修义务,承租人需妥善保管租赁物。若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可请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

法律分析

一、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1、房屋转租合同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与在转租之前,是否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有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1、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是什么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事先获得出租人的同意。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各自的义务,包括交付租赁物、维修义务、妥善保管等。若因承租人不当使用或保管导致租赁物损失,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同时,若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根据以上规定,租赁双方需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