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七十九条 本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第八十条 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从事防洪活动,依照防洪法的规定执行。水污染防治,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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