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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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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才有效,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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