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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