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于假扮女性进行裸聊诈骗的行为,是否担责?

对于假扮女性进行裸聊诈骗的行为,是否担责?

来源:年旅网

假扮女性裸聊进行诈骗,若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辨认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等。此外,还可以调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前科劣迹等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假扮女性裸聊进行诈骗可否追究刑事责任

1、诈骗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假扮女性裸聊进行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就达到数额较大,会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

(2)、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诈骗罪证据包括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具体手段、经过、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3、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前后经过,用什么方法(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达到骗取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4、问明作案工具及来源、去向;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6、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特征、衣着等的了解情况;

(二)被害人陈述

1、问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持续的时间,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

2、问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3、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

及时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询问事实情节、被骗取钱款、财物特征及价值、嫌疑人、受害人各自体貌特征等情况。

(四)物证、书证

1、实施诈骗行为所使用的工具、赃款、赃物应当拍照附卷;

2、购物发票、字条、借条、日记、票据、证件、证明、等书面材料等。

(五)鉴定结论

估价鉴定、技术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七)辨认笔录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对受害人的辨认,对物品、文件的辨认,对与案件相关地点、处所的辨认等笔录。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录像,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提取、扣押现场遗留的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文件清单)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结语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假扮女性裸聊进行诈骗,若涉及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诈骗财物,将构成诈骗罪并可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辨认笔录、勘验、检查笔录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全面收集、分析和审查这些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