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家不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卖家有权要求支付价款。买家确定不履行义务需赔偿卖家损失。根据《民法典》第577、579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分析
签订买卖合同后,合同一般就生效了,此时买家不买了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卖家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如果买家确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卖家损失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拓展延伸
取消交易后的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取消交易后,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一般而言,如果取消交易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取消交易的后续处理方式。然而,如果取消交易是一方单方面决定的,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此外,受影响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诉讼或仲裁。在处理取消交易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交易后涉及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取消交易可以自行约定后续处理方式。如一方单方面取消交易,另一方可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受影响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诉讼或仲裁。为确保自身权益有效保护,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