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诈骗后,应及时报警。警察会进行以下步骤:1. 询问报案人案件经过和案发现场情况;2. 做详细笔录并签字确认,必要时录音或录像;3. 对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登记并妥善保管;4. 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5. 判断是否立案,如需立案,将决定并通知报案人;6.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并将通知书送达控告人;7. 若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立案处理
法律分析
一、诈骗后报警,警察会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警察应立即接受报案,并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的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必要的时候,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3.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报案人签名确认,并妥善保管。
4.接受案件的,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5.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也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以便警方能及时联系。
警员会通告你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
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二、诈骗报案后多久能追回
诈骗报案及时,被骗款项还没有被犯罪嫌疑人转移,公安机关对资金拦截成功后的进入资金返还程序,一般3至6个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总之,遇到诈骗可以找人民警察报案。受害人可向公安提供有关线索,最好是书面材料,写清楚事情发生经过,尽可能全面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资料,并尽可能提供被骗的相关证据。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诈骗后报警警察会怎样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拓展延伸
如果被骗了,应该尽快报案。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是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如果不及时报案,可能会错过最佳的报案时机,甚至可能会对案件调查和处理产生影响。
在报案时,应该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包括骗子的联系方式、涉案金额、被骗经过、是否有人帮助等等。同时,应该尽快将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以便他们及时展开调查。
如果被骗了,应该及时报案。通过提供证据和积极合作,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结语
在遇到诈骗后,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警察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有助于警方追回被骗的款项。同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