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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4万元8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年旅网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处罚。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手段要求财物或恐吓威胁他人,达到敲诈勒索目的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和严重程度,处罚分为三级: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手段要求他人提供财物或者为自己谋取其他利益,或者以恐吓、威胁的手段迫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对于这种情况,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指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第2条第(2)项中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以,敲诈4万8,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敲诈勒索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和身心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复合的犯罪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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