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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过错推定还是无过错

来源:年旅网

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高空坠物事件中,即使加害人没有过错,依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保护受害者权益,简化案件处理流程。在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时,所有可能的责任人都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者。这减轻了受害者的举证负担,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

1、定义:高空坠物指的是从建筑物或其他高处意外坠落的物体,对下方行人或财产造成伤害或损失;

2、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高空坠物事故通常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需要证明责任方有过错,只要证明其物品造成了损害,即可追究其责任;

3、举证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受害人需提供受到损害的证据,而责任方则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或者提供其他免责证据;

4、责任承担:如果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可能由建筑物的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5、赔偿范围:赔偿内容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综上所述,高空坠物事件中,即便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法律亦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所有可能的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以保护受害者权益并简化诉讼程序,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同时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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