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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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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违法犯罪所得的追缴是不受 追诉时效 的,但对 犯罪嫌疑人 追究刑事责任的,受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 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 ,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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