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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欠款一年多了,微信电话都被拉黑,我上门没找到人喷了字,要承担什么后果?

来源:年旅网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不支持主张。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欠条丢失了,今年5月份还了我2万,后面把我微信拉黑了,电话也拉黑了,人联系不到了?

欠条丢了,协商不成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双方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向法院起诉,从而维护自身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说月底还我,后来联系几次以后把我微信删除了,最近联系把我微信手机号都拉黑了,怎么追回?

欠钱不还还将人拉黑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客户欠款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怎么办?

电话被欠钱的人拉黑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欠债被起诉,没能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欠债被起诉,没能力偿还后果:1、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通过以上3种办法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骗钱不还电话微信拉黑?

微信上被骗走了钱该通过下列方式要回:当事人可以直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损失。被骗了钱要搜集保留相关的资料证据,报警后积极配合警察了解案情;如果被骗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以追诉犯罪分子相应的刑事责任,对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由法院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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