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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何确保合法拿回扣薪?

来源:年旅网

劳动者辞职被扣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对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处以赔偿金。投诉可口头或书面,需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辞职了扣工资怎么办

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二、相关法律知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辞职后被扣工资,如何维权?

在面对辞职后被扣工资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资单、辞职信、劳动合同等文件,以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以书面形式提出您的维权要求,并要求解释扣工资的合理依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申请,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同时,咨询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记住,坚持维权需要耐心和时间,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的。

结语

辞职后被扣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克扣工资可投诉劳动监察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投诉可口头或书面,并提供相关证据。维权措施还包括与雇主沟通、咨询劳动法律顾问、寻求专业机构帮助。坚持维权需耐心,但保护合法权益是值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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