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及企业可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并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企业应关注各项补偿内容,如装修附属物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审查评估报告和考虑具体情况。各地对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企业需重点关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其弹性较大。
法律分析
一、工厂机器设备拆迁补偿标准
工厂要拆迁的话设备赔偿,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予以补偿。企业面临拆迁时,转移费用除了企业所有的机械设备、各种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处转移到另一处时发生的转移费用外,还包括搬家损失。大企业拆迁的话,这部分转移损失将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要及时采取鼓励搬迁的办法,鼓励拆迁人员尽快签订拆迁和安置补偿协议,把拆迁的房屋拆掉。各奖励金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决定。
二、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工厂要拆迁,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企业可获得的补偿有哪些
(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和房屋一般征收方会委托评估机构对土地和房屋进行评估后确定具体的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二)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工厂设备的拆迁补偿和房屋征收补偿。对于设备的拆迁补偿,大企业可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通常会采取鼓励搬迁的措施,加快拆迁进度。对于房屋征收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的补偿。此外,企业还可获得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和装修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弹性最大的一项,需要重点关注。根据具体情况,补偿标准由各地具体实施意见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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