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遭受重伤或死亡时,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并罚。妨害公务罪包括暴力、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阻碍代表执行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是如果对公务人员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就要按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妨害公务数罪并罚。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作为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
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是在目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履行职责,即可构成本罪。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结语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对公务人员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将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妨害公务数罪并罚。妨害公务罪的立案侦查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同时,即使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方法,但对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执行任务造成严重后果,也可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