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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