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 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 分居 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该探亲假期可带薪休假并报销往返路费(飞机票除外)。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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