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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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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是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计算的。交通费的赔偿范围包括送往医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护理人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交通费赔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正式的票据计算的。
交通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支出的范围包括: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具体内容如下: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事后用连号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其实除了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其他任何赔偿标准都不可能有法律制度统一进行规定,就类似于救护车的交通费,到时候医院要收多少钱肇事者赔多少钱即可。但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一些不合理的交通费,是可以拒赔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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