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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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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总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或男方,也有可能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依据文中所述,加上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就可以了。但因为法官并不会主动调查,所以提供的证据和辩护就是重要的。不管抚养权判给谁,父或母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该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1、探望的主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探望权的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夫妻离婚后如何才能探望孩子

夫妻离婚后探视孩子,一般按照当事人协议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如果探望子女时,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出现,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直到该情况消失,才能恢复其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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