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探视权在民法典中以离婚的内容规定,但是祖父母与子孙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依法享有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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