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具体如下:
1、组织进行庭前准备;
2、庭审,案件开庭,正式审理阶段;
3、调解,离婚案件一般应当调解;
4、判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