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偿是: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领取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其费用根据当地补偿政策确定,无法搬迁使用的按照重置价结合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