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泄露别人隐私的认定: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地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别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别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别人,监视别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拍摄别人私人生活镜头,窥探别人室内情况;
4、未经本人许可,非法刺探别人财产状况或者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别人信件,偷看别人日记,刺探别人私人文件内容,并将其公开;
6、调查,刺探别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开;
7、干扰别人夫妻性生活或调查并公布;
8、向社会公布别人的婚外性生活;
9、泄露公民的个人资料或公开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