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私自开立账户、违规借贷、违规订立合同、利用职务谋取商业机会、占有交易佣金、泄露公司秘密等,违反者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且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董事长的法律责任与公司治理相关吗?
董事长的法律责任与公司治理密切相关。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有义务履行其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长应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声誉。如果董事长违反法律规定或未能履行职责,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董事长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公司治理,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有责任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长应确保公司合规运营,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声誉。违反法律规定或未能履行职责的董事长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董事长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公司治理,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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