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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如何产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规定

来源:年旅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配备及资格要求。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仲裁委员会应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专职仲裁员和办案辅助人员,专职仲裁员不少于三名,办案辅助人员不少于一名。申请成为仲裁员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各级仲裁委员会委员具备仲裁员资格,并颁发证书。

法律分析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怎样配备仲裁员

1、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时,应当从符合仲裁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专职仲裁员和办案辅助人员。专职仲裁员数量不得少于三名,办案辅助人员不得少于一名。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二条

二、申请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考试么

1、申请仲裁员资格者,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推荐,参加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或由其认定的有关单位所组织的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培训,并参加国家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仲裁员资格考试。

2、申请仲裁员资格者,经考试合格后,由本人填写《劳动仲裁员资格申报表》,报国家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仲裁委员会需聘任的仲裁员,其资格由劳动部认定,并颁发《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省级以下仲裁委员会需聘任的仲裁员,其资格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各级仲裁委员会委员自被任命之日起即具有仲裁员资格,并按照前款规定颁发《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

拓展延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流程与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流程与程序涉及多个环节。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通常,委员会由主管部门指定,并由专业律师、劳动专家和仲裁员组成。其次,组建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公示、考核等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委员会的审查和考核。最后,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委员会会公示最终产生的仲裁员名单,并进行培训和宣誓等程序。这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流程与程序才能得以完善,确保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和公正性,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结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流程与程序严格规范,确保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员会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专职仲裁员和办案辅助人员,并严格按照考试和审核程序进行资格认定。仲裁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确保其持续专业发展。这一完善的组建流程与程序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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