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证罚款滞纳金为每日罚款的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数额。但是,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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