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彩礼与赠与区别?

彩礼与赠与区别?

来源:年旅网

彩礼与赠与的区别:赠与是自愿不附条件的,不用返还;彩礼是附条件的,目的是结婚,不符合条件可返还。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性质,可按赠与处理。双方应建立真实感情基础,不应借婚姻索取财物,有证据可要求返还。彩礼与赠与的区别有:

1、赠与是赠与人自愿、不附加条件地赠送东西给受赠人。赠与的东西一般是不用返还的,例如钻戒、手机、恋爱期间带有特殊含义的金钱转账等。

2、彩礼是中国一种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属于特殊的赠与。它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即赠送彩礼的目的是与受赠方结为夫妻,受赠方一旦接受了彩礼,也就表示同意结婚这一所附条件。如果给付的彩礼符合下述三种情形之一,应予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司法实践中,有时难以认定财物的性质是彩礼、索取还是赠与,这时可按赠与处理。当主张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证据不足、事实模糊时,法院一般会认定为赠与,判决不需要返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双方应将婚姻建立在真实的感情基础之上,不应借婚姻索取财物。若被迫给付财物一方手中有证据(例如微信、短信、邮件、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这些财物是对方借婚姻索取的,给付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