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货物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是货物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有规定除外。货物招标是指以货物作为采购对象的招标,是招标中最常见的一种。货物招标中的招标方式的选择主要是依据采购的金额。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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